2013年一级建造师发证指南
1. 发证时间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知,2013年一级建造师合格人员发证时间为2014年3月下旬。
2. 发证方式
采取统一制作、分级发放的形式。其中,由中国人事考试网制作并寄送证照。
3. 发证对象
通过2013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的人员。
4. 发证流程
(1)合格人员网上核验个人信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成绩并核验个人信息。
(2)提交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材料。
(3)领取证照:合格人员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领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照。
5. 领取证照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合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6. 邮寄发证
对于无法在领取时间内领取证照的人员,可选择邮寄发证。邮寄费由个人承担。
7. 注意事项
(1)合格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和地点领取证照。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资格。
(2)领取证照时,须核对个人信息是否准确。如有错误,应及时向发证单位反映。
(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照属于国家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补办。
(4)合格人员领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照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执业注册。未进行执业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一级建造师执业活动。
8. 权威咨询渠道
(1)中国人事考试网客服电话:010-66452582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筑业管理司:010-66063034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考试机构
9. 意义重大
一级建造师是工程建设行业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其资格认定对促进工程建设质量、保障工程安全、促进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一级建造师发证工作,标志着又一批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正式投入到工程建设领域,为行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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