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二级建造师成绩查询: 捷报频传, 喜讯不断
1. 查询方式
2010年二级建造师成绩查询将于2011年1月10日正式开始。考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询成绩:
1.1. 网上查询:登陆建设部二级建造师考试网(http://zczspb.mohrss.gov.cn/),输入准考证号和姓名进行查询。
1.2. 电话查询:拨打建设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010-66046600/010-66046611,按照语音提示进行查询。
2. 成绩公布范围
本次公布的成绩包括2010年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考生的主观题、客观题成绩以及最终合格成绩。
3. 合格标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主观题各科目得分均不低于45分,且客观题各科目得分均不低于60分,最终合格成绩不低于60分。
4. 复查流程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范围仅限客观题成绩的漏阅、错阅、统分错误等情况。
5. 证书领取
通过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领取由建设部印发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领取地点及时间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6. 补考安排
对于主观题成绩不合格但客观题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年内进行补考。补考时间和方式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另行确定。
7. 常见问题
7.1. 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补考?
主观题成绩不合格但客观题成绩合格的考生需要进行补考。
7.2. 补考的时间和方式是什么?
补考时间和方式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另行确定,考生可关注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公告。
7.3. 复查后的成绩可以更改吗?
复查后的成绩只能对漏阅、错阅、统分错误等情况进行更改,其他情况不予更改。
8. 温馨提示
8.1. 准考证是查询成绩、领取证书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8.2. 查询成绩时,请仔细核对自己的信息,确保无误。
8.3. 如对成绩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当地建设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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